据省财政厅消息,今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5年过渡期内继续实行“四个不摘”的重要决策部署,“三突出”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计划5年筹措安排资金540.6亿元,助力全省1127个乡镇、近2万个行政村全面振兴,推进镇村同建同治同美。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突出发挥“指挥棒”作用,鼓励各地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重点关注并集中资源投入到农村集中供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事关民生的大事,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资金绩效评价和考核验收;明确属地县(市、区)政府作为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可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如农业人口、面积和农业产值等)统筹使用,赋予基层灵活空间。
同时,突出运用清单式管理,确保资金投向精准有效。我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专门制定工作任务和资金使用的正面清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提升帮扶资金配置效益;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建立调整优化和退出机制,避免工作事项固化、脱离实际,探索通过考核明确清单的硬性约束。
此外,广东还突出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一年一评估、五年总结验收机制,考核情况纳入省对各地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每年将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同时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通过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绩效考评,要求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各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部门评价和财政绩效评价,确保工作推进扎实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