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秋季学期开学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其中从外省其他低风险地区直接来(返)粤返校的人员,抵粤后48小时以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开学前
精准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师生员工有序返校
根据省疾控中心近期的风险评估,今年下半年在急性传染病方面应重点关注新冠肺炎、登革热、诺如病毒等,以及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和水痘疫情。为此,全省各地各学校要坚持人、物和环境同防,坚持新冠肺炎与学校常见急性传染病多病共防,坚决遏制传染性疾病在学校流行、暴发。
《通知》明确,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精准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师生员工有序返校。
其中,疫情防控的重点人员应暂缓返校,待所在地区降至低风险等级后或按防控要求健康管理后方可返校。健康申报患传染性疾病急性期(如流感急性期、肺结核病活动期等)的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待治愈后凭复学证明返校。对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除所在县区以外的非封闭封控地区)来(返)粤人员,应在学校(家庭)所在社区统一安排下,开展核酸“三天两检”(两次核酸采样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校)健康监测。
对中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非封闭封控地区)来(返)粤返校的人员,应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扫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从外省其他低风险地区直接来(返)粤返校的人员,抵粤后48小时以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尽量减少流动和聚集。
入境人员(澳门除外),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无异常后方可返校。14天集中隔离,第1、4、7、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隔离)监测,第15、21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提醒,开学前两周内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隐患排查,重点对各项工作流程、设施设备(如测温仪灵敏度)、饮用水安全、食品安全等进行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开学前整改到位。开学前应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校内各类型生活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
开学后
排查返校后14天内有原居住地升高风险等级管理的师生
《通知》明确,要主动排查返校后14天内有原居住地升高风险等级管理的师生,及时联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社区“三人小组”,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分类健康管理。
其中,对高风险地区来(返)粤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高风险地区起算)。对中风险地区来(返)粤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自离开中风险地区起算)。对高风险所在县区来(返)粤人员开展“7+7健康管理”(即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7、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粤人员开展核酸“三天两检”(两次核酸采样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同时,对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粤人员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扫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所有从外省低风险地区直接来(返)粤的人员,抵粤后48小时以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尽量减少流动和聚集。入境人员(澳门除外),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14天集中隔离,第1、4、7、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5、21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提醒,学生返校前,各级各类学校应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开展演练。对可能产生人群密集的各项活动,至少演练1次,优化学生活动安排,减少聚集;完善发热病人处置、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发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或密接次密接人员等不同场景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或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实境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