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对2019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考核结果显示,今年考核成绩比2018年度明显提升,所考核市县和成员单位(含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综合评价均达“良好”及以上等次。21个地级以上市中,19个地市的综合评价等次为“优秀”,2个地市的综合评价等次为“良好”;31个省牵头部门,综合评价等次均为“优秀”;31个参与部门中,15个“优秀”、16个“良好”。
14个单位部门获通报表扬
2019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是广东省第二次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我省的考核工作经验得到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省领导多次强调要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考核方法,明确考核导向,突出推动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落实,认真组织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按照《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办法》《2019年度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要求,今年1月至6月,领导小组组织对全省各地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19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情况进行了考核。
21个地级以上市考核中,广州、汕尾、江门、清远分列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片区第1名,中山、惠州、阳江、河源分列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片区倒数第1名。
今年还抽查考核了45个县(市、区、镇街)。考核结果显示,19个县(市、区、镇街),综合评价等次为“优秀”,26个县(市、区、镇街),综合评价等次为“良好”。广州增城区、汕头濠江区、江门江海区、清远阳山县分列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片区第1名,中山神湾镇、惠州惠城区、云浮云安区、河源连平县分列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片区倒数第1名。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对地市列各片区第1名的广州市、汕尾市、江门市、清远市,县(市、区、镇街)列各片区第1名的广州增城区、汕头濠江区、江门江海区、清远阳山县,对牵头部门列前3名的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纪委监委机关和参与部门列前3名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给予通报表扬。
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考核工作主要有几个特点:一是覆盖面广。在去年考核21个地市、62个成员单位全覆盖的基础上,新增对45个县(市、区、镇街)抽查考核,评估到镇村。二是实行差异化考核。实行市县分片区、部门分类型差异化考核,采取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使考核更加符合实际工作。三是防止处处留痕。第三方评估不要求现场翻箱倒柜查看统计台账、不要求考核对象填表报数,注重以结果说话。四是避免重复考核。考核评分直接运用或参考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脱贫攻坚、四好农村路等专项考核或评估结果,不需重复考核。五是力求客观公正。考核工作始终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严格按照考核办法、方案的要求,严格程序步骤、严格内容环节,力争做到不偏不倚。省委农办会同省统计局,采取牵头部门自查、随机抽查和重点调查等办法,审核部门和市县上报的指标数据,遏制弄虚作假。
同时,省委农办会同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共同对考核对象的日常工作情况开展评分。
镇村干部群众满意度达85%
通报情况还显示,总体看,2019年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进展顺利,干部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第三方评估显示,镇村干部群众的满意度达85%。如市县各级持续加大投入,去年可统筹涉农资金能力上升35倍,达到133亿元。
此外,全省自然村基本完成基础整治任务,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普及,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全域覆盖,建成了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2019年,全省基本实现通行政村道路硬底化,70%以上的自然村以及90%的省定贫困村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100%的行政村覆盖4G网络;全省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331元,相对贫困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56元,分别同比增长21%、11%,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尽管如此,从考核工作情况看,当前我省乡村振兴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乡村建设发展用地普遍不足、产业带农增收机制有待完善等。
为此,通报提出,要全力推进硬任务落实见效,加快点状用地政策落地,着力解决设施农业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指标稀缺或者指标无法使用难题,推进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带动农户和集体增收。要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研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开展督查巡查,严格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