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2019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下称《通报》),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中山、江门7个地级以上市考核等级为A级。
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各地级以上市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评议考核。经评议,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中山、江门7个地级以上市考核等级为A级,佛山、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4个市考核等级为B级。
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规定,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与实行奖励的重要参考。
《通报》指出,2019年全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省在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取得A级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