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自然资源厅消息,该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建设用地审查会审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建设用地审查会审的范围,包括自然资源部委托省自然资源厅审批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先行用地审批事项以及国务院授权、委托省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
通知还明确了各会审处室的审查内容及会审程序,会审将通过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开展,对占地面积较大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重点项目进行会审会议审议或提请厅务会、党组会审议,有效提高了审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