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公布了2019年1-11月全省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10.3%),是实施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8年来同期最好水平。
汕尾湛江汕头空气质量最好
空气质量方面,2019年1-11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89.5%,较2018年同期(以下称“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83.3%,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10.3%),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6.9%)。PM2.5浓度是实施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8年来同期最好水平。
臭氧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70.7%和13.4%。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汕尾、湛江和汕头;韶关、清远和肇庆等8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河源、云浮2市同比持平,中山、湛江和东莞等11市同比有所变差。
2019年11月,全省AQI达标率为76.4%,同比下降21.1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62.2%,同比下降33.0个百分点。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微克/立方米(17.6%);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微克/立方米(10.8%)。臭氧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80.3%。
9个国考断面已有4个消除劣V类
水环境方面也有明显改善。2019年1-11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9个)水质达标率为97.5%。2019年第三季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84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2019年1-11月,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77.5%,劣Ⅴ类断面比例为7.0%;27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水质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1.1%。
2019年1-11月,187个省考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中,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韶关市,后三位为东莞、茂名、深圳市。深圳、汕头、中山等19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珠海、汕尾2市同比有所变差。
2019年1-11月,9个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中,茅洲河水质监测结果待生态环境部核定,暂不参与排名外,已有4个断面消除了劣V类。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小东江石碧、珠江西航道鸦岗、深圳河河口,后三位为石马河旗岭、东莞运河樟村、练江海门湾桥闸。淡水河紫溪、练江海门湾桥闸、深圳河河口等7个断面水质同比有所改善,东莞运河樟村1个断面同比有所变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