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广东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将社会救助范围逐步从收入型贫困对象扩大到支出型贫困对象,实现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全覆盖,着力构建综合社会救助体系。下一步,我省将探索电子授权模式,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有望足不出户就可办理。
根据该指导意见,我省将着力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信访救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申请对象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居住条件、资产情况等综合指标体系,实施精准高效救助。
在“数字政府”整体框架下,运用信息技术,建设社会救助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困难群众数据库,每日更新信息并共享至救助部门、群团组织和慈善机构。汇集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开展救助帮扶的信息,实现互联共通、精准对接。
同时,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推行只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一证一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的做法。困难群众可在省内任一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提交救助申请,由系统转办至户籍所在地进行受理。创新电子授权模式,使困难群众利用“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人脸识别和电子授权,推进足不出户就可申请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