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4个省(区、市)、80个市(州)、120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通报显示,广东省作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5个省(区)之一(另四个为浙江省,福建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国家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各予以5000万元资金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由水利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省河长办介绍,在过去的一年里,广东在河湖管护方面成效明显,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于2017年年底建立河长制;又提前半年,于2018年6月底建立湖长制,实现全省江河湖库管护全覆盖。相关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得到国务院和水利部的充分肯定。目前,我省已设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37871名,加上村民小组设立的河段长兼巡河员,总人数超过15万名;设立湖长476名,涵盖全省159个湖泊。省河长办介绍,去年我省共清理水面漂浮物602万吨;清淤疏浚河道4365条、河长9020公里;排查并认定“四乱”问题7512宗,正在开展集中整治;全年新建城市(县城)污水管网近8000公里,累计建成运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784座,各地上报的243个城市黑臭水体累计完成整治184个,建成湿地公园23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