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序推进。笔者7月5日从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截至2018年6月21日,742个地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完成230个(占比31%),310个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完成77个(占比25%),共完成1052个环境问题清单中307个问题的整治。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和水利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水利厅于今年4月24日印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
汕头广州汕尾整治完成量居前
省环境保护厅介绍,截至6月21日,全省307个完成整治的问题类型以工业企业、农业面源污染和旅游餐饮为主,三者占比80%,其余20%为生活面源污染、交通穿越、排污口、码头及设标立界等其他问题。
从地级水源地问题的整治完成数量来看,汕头、广州、汕尾居前三,河源、江门、湛江、清远完成数量为零;从地级水源地问题的整治完成率来看,汕尾、阳江、揭阳居前三,除上述完成数量为零的地市,梅州、茂名、佛山完成率偏低。
汕头市6月有较大整治进展,完成了54个地级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整治,比上月多了45个。主要清拆了45个工业企业、5个种植养殖区和3处违章建筑,并结合央督整改关闭了梅溪河一级保护区内的西片防内涝电排站。汕尾已完成了2018年年度任务中的79.4%,剩下的7个问题主要是5个生活面源污染问题和2个交通穿越问题。河源问题主要集中在生活面源的截污纳管,清远问题的整治措施是调整饮用水源地或保护区,因此尚未有问题完成整治。
首轮专项督查交办问题189个
此外,5月19日至6月2日,生态环境部在全国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第一轮专项督查。各地上报进驻广东督查组共交办问题189个。截至6月29日,已有81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治,其中汕头、梅州、惠州、汕尾和湛江已完成交办问题的整治。其余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正在推进中。
典型案例
汕头:龙湖区拆除8000平方米违规厂房
汕头市龙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源保护区违章项目整治工作,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强力推进整治工作。6月13日上午,汕头市龙湖区委、区政府组织外砂镇政府以及环保、公安等部门,对外砂大衙两家生产企业的生产车间厂房实施强制拆除,已拆除49条输砂带,拆迁面积近8000平方米。同时全力推进华埠堤段残留河沙清运,立即启动西片电排站强排口的封堵工程,责令外砂大衙两家生产企业停产。下一步龙湖区将按照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全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清远:保护区内加油站清空后拆除
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在对清远北江芒洲饮用水源进行督查时发现,清远市明亮石油有限公司回澜油站罐区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范围内,存在一定的隐患。生态环境督查组要求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源水体。清新区已于5月31日对明亮加油站油罐进油口进行查封,并责令其5日内清空成品油。5月31日起,该油站开展清理存量成品油,至6月6日该油站已清空存量成品油并于入口位置拉起警戒线。6月12日,明亮油站调整整改计划,从原来的油罐搬离保护区,改成停业关闭搬迁,拆除油站。6月14日,明亮油站油罐区和加油机全部拆除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