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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广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 : 2024-04-15 17:49:15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广东着力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奋力开创建设更高水平科技创新强省新局面。2023年,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广东省认真组织实施了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项目,进一步提升全省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推进成果产业化,有效促进科技金融更深度融合,不断加强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营造了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2023年广东省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连续7年居全国首位。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本省引导资金预算情况

  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广东省引导资金22950万元(不含深圳市8100万元)。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省内资金安排。我省引导资金主要围绕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四个方向组织实施,共安排引导资金22950万元,立项项目373个。

  2.分解下达预算。一是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支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瞄准国际前沿和重点领域关键科学问题潜心开展创新性探索研究,安排资金12500万元。二是推进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包括支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建设等,安排资金3457万元。三是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包括支持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普惠性支持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安排资金5293万元。四是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广东省创新主体联合香港合作伙伴开展技术研发及成果产业化合作,安排资金1700万元。

  3.绩效目标情况。组织不少于285个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建设9个科技创新基地,支持17个区域协同创新项目。引导和带动35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完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33项,促进科技投融资75000万元。开展技术指导,累计开展创业辅导活动10场,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服务达1200人次,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达350人次,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数量达328人次,科技特派员服务农民800户。

  二、组织实施情况

  (一)主管部门职责分工

  1.引导资金组织管理工作机制。建立科技和财政部门协同、省市联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年度重点任务目标,按程序做好科技项目储备,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结构。

  2.科技和财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广东省科技厅负责引导资金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执行,包括项目征集、专家评审论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体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等;广东省财政厅负责审核引导资金项目计划、绩效目标,按程序做好资金下达和拨付等。

  (二)资金管理情况

  1.引导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及执行情况。2023年,按照财政部、科技部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资金使用范围、职责分工、管理程序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要求,加强我省引导资金的精细化管理。

  2.引导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引导资金预算规模、支持方向重点、科技项目储备等情况,按项目类别、项目实施内容等因素确定各项目支持额度。2023年,省科技厅侧重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与金融结合、粤港科技创新合作等方面组织项目。

  3.对照引导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情况。省科技厅对项目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完成情况实施监管,按项目类别采用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和引导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4年1月,我厅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引导资金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立项项目均能按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计划持续稳步推进,大部分项目已完成预定的绩效指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三)项目管理情况

  1.引导资金支持重点及方式。2023年引导资金主要围绕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四方面确定引导资金支持重点,根据项目类别采用直接补助、后补助方式分类组织实施。

  2.项目储备、项目组织和遴选。参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式常年开展项目申报、遴选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省科技厅按项目类别采用材料复核、专家评审、论证评议等遴选方式做好项目储备,经省科技厅集体审议通过后确定引导资金支持方向,提出引导资金安排计划及立项项目,形成引导资金安排方案,并会同省财政厅,按程序将项目和资金下达各项目承担单位。

  3.项目过程管理。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项目过程管理、验收结题等,参照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相关规定组织做好项目过程管理及验收。

  4.项目监督检查。省科技厅按要求组织开展引导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组织实施完成情况、绩效指标实现情况等,掌握各单位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使项目在有效的监督管理下顺利完成各项绩效任务。如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建立了不同部门及不同岗位协同监督机制,采取日常监督、结题项目抽查、绩效评估评价等方式实施监督。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引导资金共支持了373个项目,项目总投入合计1113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22950万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5243万元、社会资金投入6955万元、科技投融资76200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2023年引导资金预算合计22950万元,我省共安排立项项目资金22950万元,截至12月31日,实际拨付22350万元,资金拨付及时率为97.39%。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支出19353.58万元,支出执行率为84.33%。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积极开展一批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实施我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强化对青年科研人才的持续、稳定支持,构建形成持续、稳定、阶梯式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培育了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和后备队伍。2023年,我省择优支持了293项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一是支持青年提升项目240项,重点支持有一定研究基础的青年人才在原有基础上深入开展探索性研究,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术后备骨干;二是支持杰出青年项目26项,重点支持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杰出学术骨干;三是支持卓越青年团队项目27项,重点支持杰出青年学者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基础研究卓越青年研究团队。

  2.布局建设一批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充分发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引领、集成、带动、普及作用,建立和完善全省医学科技创新体系。2023年,我省引导资金共支持了10家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主要围绕口腔、乳腺、骨科、眼部、妇产、老年、血液系统、麻醉医学、康复医学、医学检验等十大疾病领域开展临床研究、学术交流等科研活动。截至12月31日,累计开展药物、器械、试剂临床试验项目20余项,制定疾病诊治指南、专家共识25项,发表SCI论文350余篇(其中1篇Nature、1篇Cell),不定期组织举办各类培训和手术演示活动,培训人数近8000人。

  3.稳步推进科技创新“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围绕科技创新业务发展需求,以技术创新和大数据赋能为驱动,构建态势感知、趋势研判、监测预警的科技创新“一网统管”治理体系,以科技创新生态链支撑发展为主线,以科技创新综合态势分析、科技业务发展情势“一网统管”等为关键场景,完成了48个一级指标、131个二级指标、562个三级指标的数据可视化服务开发,构建17个主要应用场景和超过40个细分应用场景服务,对高企、高新区发展趋势、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等进行监测分析,累计提供科技创新数据治理、赋能科技管理技术咨询30余次,技术服务(数据治理)超过600项,治理数据量超过1600万条,基本实现省域范围“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

  4.有效促进一批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围绕粤东西北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与农业科技需求,组织省农科院、省科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等14个部省高校科研院所,将具有较大转化潜力和应用价值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通过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在我省粤东西北地区、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的农业科技园区、涉农县域以及国家级创新型县(市)转移转化和示范推广,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开发,带动当地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和群众增收致富。2023年,我省通过引导资金共支持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成果集成示范项目26项、定点帮扶成果转化示范项目11项,截至12月31日,推动36项科技成果完成转化,举办各类辅导培训13场,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服务1133人次,培训农户或服务农民969户,累计推动地方农业特色产业企业新增产值超过2200万元。

  5.助力一批科技企业在硬科技领域快速成长。发挥科技金融政策导向作用,通过设置科技天使投资后补助、科技企业补投贷联动后补助等专题,带动地方财政资金5004万元投入科技金融领域,引导省内7家创业投资企业面向16家初创型科技企业开展投资,投资金额7.6亿元,支持省内8家科技企业快速成长,这些企业设立时间均不超过5年,最近一轮融资估值平均达13.01亿元。

  6.大力推进一批跨区域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省科技厅与香港创新科技署联合行动,支持广东省创新主体联合香港合作伙伴,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涉及两地民生发展和前沿科技的领域开展联合技术研发及成果产业化合作。2023年,我省共资助了17项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截至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申请或授权国内外专利49件,开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合作3项,组织粤港交流活动23次,密切了粤港科技合作与交流,拓展了两地科技合作领域的范围与深度。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指标共17个,其中产出指标6个、效益指标10个、满意度指标1个。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5个。一是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数量285个,实际完成数量293个,完成率102.8%。二是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数量9个,实际完成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10个,完成率111.1%。三是转化科技成果数量33项,实际完成数量39项,完成率118.2%。四是支持国家级区域创新载体项目数量308个,实际完成数量308个,项目承担单位分布在广州、佛山、东莞等国家创新型城市。五是支持东西部科技合作及区域协同创新项目数量17个,实际完成支持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17个。

  (2)时效指标1个。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实际完成率97.39%。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4个。一是带动社会投入与引导资金投入比例3:1,实际带动社会投入6955万元、投融资金额76200万元,投入比例达3.6:1。二是促进科技投融资75000万元,实际完成76200万元,完成率101.6%。三是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8家,实际支持高新技术企业8家。四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35家,实际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35家。

  (2)社会效益指标6个。一是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2023年广东区域创新能力排名第一位,连续七年居全国首位,创新能力稳步提升。二是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数量328人次,实际完成420人次,完成率128%。三是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量350人次,实际完成450人次,完成率128.6%。四是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服务数量1200人次,实际完成1133人次,完成率94.4%。五是开展创业辅导活动10场,实际完成13场,完成率130%。六是科技特派员服务农户800户,实际完成969户,完成率121.1%。

  3.满意度指标1个。被服务对象满意度90%,实际满意度为98.6%。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广东省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广东省2023年引导资金共设置绩效指标17个,已完成15个,未完成2个。

  (一)资金拨付及时率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中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为100%,实际完成率97.39%。该指标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承担单位原注册地发生变更,由于财政资金已按照申报项目时的注册地下达,导致未能及时在2023年度将财政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经协调,2023年度由项目承担单位用自筹经费开展项目研究工作。下一步,广东省科技厅将加强与省财政厅、推荐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的沟通,积极跟进财政资金的拨付到位情况,提高拨付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二)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服务数量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中社会效益指标“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服务数量”1200人次,实际完成率1133人次,实际完成率94.42%。该指标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我省支持的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成果集成示范和定点帮扶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当中,部分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短期内未能有效体现所有产出情况,影响了总体指标完成。下一步,广东省科技厅将督促好项目承担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按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计划持续稳步推进,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预期的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广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立项和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并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276号)要求,根据我省立项项目类别按规定进行拟应用和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无。

  (二)主要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1.促进粤港澳三地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省科技厅主动协同港澳,不断深化粤港澳科技创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设置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联合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共同制定申报指南,同步组织项目申报,采用独立评审、联合资助的方式,支持粤港、粤澳创新主体开展科研和成果产业化合作,强化粤港澳创新资源协同,引导和支持创新主体探索符合科研规律和自身发展需求的粤港合作路径,带动两地社会投入向科技领域倾斜,为深化项目人才交流和共建科研平台筑牢合作基础,粤港澳三地在合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上取得一系列实质性进展,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2.持续推进科技创新政策扎实落地,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省科技厅持续围绕全过程创新链的谋划构建,统筹中央引导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科技与金融深度结合,激励创业投资机构积极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大力挖掘和培育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细分行业优质科技企业,助力科技企业在硬科技领域快速成长。一是开展政策性金融宣讲服务,在加强政策宣讲和解读力度方面狠下功夫,通过媒体宣传、专题宣讲会等方式,助推科技金融政策精准落地。二是引导省内60家创业投资企业(2023年引导资金支持了7家)面向113家初创型科技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开展131项次投资,投资金额10.76亿元,投向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科技企业占总量的53.44%,有力助推了一批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企业快速成长。三是通过“补投贷”联动方式遴选了11家科技型企业(2023年引导资金支持了8家),补助周期内获得创业投资共11.19亿元、科技信贷共1.52亿元。

  附件: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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