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省科技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称“一规划两纲要”)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我省区域创新综合能力排名连续7年居全国首位。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是深刻把握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厅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落实定期学法制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科技进步法和党章党规等,示范带动全厅党员干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落实“述法”要求,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
二是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一规划两纲要”有关部署落细落实,定期召开厅党组会或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审定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等,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动力。
三是加强全省科技系统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省科技系统干部参加科技部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开展“知敬畏守法纪”专题培训,深入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和政务处分法等。组织开展厅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优秀率达100%。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厅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以案释法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一是高质量推进《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全面总结我省在科技创新和科技体制改革方面的成功经验和举措,全面吸纳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推动实践中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新制度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予以规定,加快解决科技创新领域短板问题。《条例(草案)》于10月27日经省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11月21日至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了《条例(草案)》。
二是推动出台《广东省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加强科技改革系统布局,明确改革主攻方向,系统谋划全省三年科技体制改革总体任务,完善支撑广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制度体系。
三是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等进行实地检查,全面了解掌握科技进步法贯彻落实情况。
四是开展科技法规规章政策专项清理。全面梳理省科技厅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衔接的内容,确保法规政策文件与新法有效衔接,维护法律的统一和权威。
(三)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全面依法行政。
一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严把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关,研究制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年共审查完成《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协议等50余份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要求进行报备和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体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罚教结合的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和执法案卷评查。按照公平竞争要求,开展政策文件公平竞争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我厅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中不符合公平竞争的要素。
二是有序高效办理行政许可。2023年,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法定时效内办结率100%,行政许可事项未发生超时、投诉、行政诉讼等情形。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年度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计划,运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双随机抽取,监督检查结果在省科技厅公众服务网以及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等监管平台公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3年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均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程进行记录,实现执法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证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厅法制工作机构会同厅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对执法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未出现因执法不当、不严等因素造成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牵头起草并推动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3〕9号),完善广东省科技伦理治理体制机制,提高科技伦理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探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新方法新路径。
三是重点培育科技类社会组织。通过监督引导、规范管理等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科技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推动在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我厅通过省政府信息网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新收到依申请公开27宗,答复率100%、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100%、办结率100%。按要求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接受渠道与联系电话畅通。
(五)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数字法治政府。制定并印发《省科技厅2023年度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点》(粤科办字〔2023〕131号),明晰了2023年度信息化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建设启用厅科技业务电子档案系统,建设7大功能模块,开通5个系统的对接服务,实现了科技业务档案从“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服务。制定阳光政务平台中部分业务归档数据标准。研究编制《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归档数据规范》,规范厅科技业务数据电子归档标准。推进科技业务数据归档管理,初步完成2018~2022年5类业务的8万余条数据由阳光政务平台向电子档案系统推送预归档工作。完成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互联网+监管”、数据开放等任务40多项,积极配合完成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各项评估工作,有效提升我厅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服务能力。
(六)做好为民服务,有效化解社会风险
一是科技政策宣贯直通车行动、实施“高企服务团”活动等活动。其中,148家推荐单位的694支队伍报名科技宣传大赛,327家官方新媒体平台集中发布政策宣讲短视频作品,总计阅读量超过751万次,点赞量超过68万个,进一步扩大政策法规社会知晓度、提高了触达精准度,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2023年省市联动开展的“高企服务团”活动,共组织60多场申报政策宣讲和“一对一”答疑,服务企业8000多家,提升政策法律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全年办理全国人大建议16件,全国政协提案28件,省人大提案80件,省政协提案184件,把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转化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工作成效。配合省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
三是妥善处理好信访工作。严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完善督办机制,确保来信来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2023年共接收信访件31件,其中省信访局交办23件(含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广东省第三批重复信访事项2件)、驻厅纪检监察组转交1件、厅自收6件、复核复查1件,已办结信访件28件,接听电话来访27人次,接待现场走访15人次,群众体验感和满意度得到双提升。
四是稳妥应对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落实好《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规定》,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制度建设,完善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今年我厅没有新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收到行政诉讼案件判决2件,均已结案并获得法院支持判决。
(七)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开展多方位普法宣传,通过厅网站及“广东科技”微信公众号(广东科技)、电子大屏、粘贴海报、发放书籍等方式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精准推送至各类创新主体,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制作发布78篇政策解读。
二是举办科技进步法“入园进企”活动,面向全省科技系统干部以及高新区、科技型企业宣传科技进步法主要内容,提高全省科技系统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
三是创先服务,积极为省内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人类遗传资源活动做好咨询服务及普法宣传培训,有效防范人类遗传资源违规事件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宣贯荣获2022—2023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虽然我厅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新机遇新挑战,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目标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科技创新强省的部署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存在以下原因: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还理解不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方式方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二是科技创新方面仍有制度性障碍亟待破解。原创水平不高,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问题依然存在,高水平源头供给不足;科技金融、科技成果转化仍存在痛点堵点,科技资源统筹配置机制、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联动机制有待完善;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不够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科技支撑区域协调发展还需下大力气提升。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方式的创新有待加强,普法宣传方式以发放宣传册、新闻报刊等传统普法形式较多,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运用不够,面向创新主体的常态化宣传活动开展得较少。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牢牢把握开放、协同、创新三个关键词,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科技创新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和培训,强化科技系统各级干部的法治思维,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科技创新管理服务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科技政策法规顶层设计,优化创新环境
一是推动出台《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积极配合做好《条例(草案)》的立法审议工作,发挥法治在激发创新活力、完善科技体制机制、保护科技创新成果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建设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扎实推动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制定年度科技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清单,梳理凝练一批改革案例,推动全省科技体制改革在全域铺开、在纵深推进、在关键环节突破。三是深入实施科技政策宣贯直通车三年行动,通过举办法律政策讲解大赛、科研人员政策落实获得感评价等,扎实推动科技体制改革落地见效,构建起“制定-宣传-落实-评估-优化”的科技政策闭环。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加强依法决策。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做到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100%全覆盖。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创新执法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持续提升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素养和本领。
(四)加强普法宣传,推进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加大科技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围绕宪法、民法典、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以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为重要依托,面向科技干部、科研人员、社会公众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普法的系统性、针对性、及时性,让法治红利更好地惠及广大科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