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广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广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院卫生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C237FG237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院卫生保洁项目
三、采购预算:67.99万元/年,服务期二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以进口产品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交授权函原件;
3. 投标人具有供应商须具有迄今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证书,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2月10日起至2015年3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3月13日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室
九、开标时间: 2015年3月13日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33万元。
十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6279 1633 电话:
传真:020—8317 7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10日
主办: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承办: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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