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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在押罪犯伙食实物量标准的通知

时间 : 2015-01-04 16:04:00 来源 : 本网

各监狱单位: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调整在押罪犯伙食实物量标准的通知》(财行〔2013〕377号),省局制定了《广东省监狱在押罪犯伙食实物量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执行要求:

    一、要确保伙食实物量、货币量达标伙食实物量标准为最低执行数量,各监狱必须达标。监狱生活卫生管理部门要按照先算后吃的方法,做好一周食谱安排并在监区狱务公示栏公示。每月伙食经费支出不得低于货币量标准的95%,节余部分用于调剂改善节假日伙食,年终伙食经费不得节余。

    二、要注重提升伙食供应质量

    各监狱要定期组织罪犯代表召开膳食会议,听取罪犯对膳食的意见,改进烹调方法,丰富菜式,合理搭配,提升伙食供应质量,确保罪犯摄入均衡、充足营养。

    三、要坚决杜绝膳食浪费

    各监狱要加强罪犯伙房伙食加工管理,坚决杜绝浪费食材的现象。同时,要加强对罪犯的就餐现场管理,在罪犯中深入开展反对浪费、厉行节俭的专项教育,制定具体的评比考核措施。对浪费粮食的监区和罪犯要予以严肃处罚,使有限的伙食经费尽可能发挥出最大的保障效能。

    新标准将蛋类与鱼类合并为蛋鱼虾类。为适应实物量项目的调整,省局将原《罪犯伙食管理财务二级核算报表》重新修订为《在押罪犯伙食管理经费核算月报表》(附件2)。《在押罪犯伙食管理经费核算月报表》与《广东省监狱在押罪犯伙食实物量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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