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省法院到省未管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 : 2024-06-14 14:34:29 来源 : 本网站

  “我很后悔,案底会不会跟我一辈子?”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联合开展 “尊法守法·与你同行”法治宣传活动,深入了解罪错未成年人的刑罚执行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判后延伸,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供法治帮教。

nEO_IMG_p1-省法院到省未管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jpg

  “学员们,现在上课!”在监区学习大厅,省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莫君早为100多名“失足少年”上了一堂以“增强法治意识,顺利回归社会”为主题的法治课。“大家充分了解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罪等常见罪名的构成后就会明白,很多情况下犯罪是出于自己的无知和冲动……”课堂上,不少未成年人眼眶湿润。

nEO_IMG_p2-省法院到省未管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jpg

  “你所判处刑罚符合犯罪记录封存条件,司法机关会‘应封尽封’。”“你作为纠集者、积极参与并发起斗殴,法院对你判处的刑期是准确适当的,希望你放下心理负担,好好学习改造。” “你的职业规划非常踏实,但要注意这些方面可能存在法律风险……”来自省法院的10名工作人员,以“一对一”的形式对罪错未成年人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解答。

nEO_IMG_p3-省法院到省未管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jpg

  “法官们的这次近距离普法宣传和帮教,给罪错未成年人很大的支持和鼓励,为他们对未来重树信心吃下了‘定心丸’。”省未管所有关负责人说。

  “法治宣传和判后帮扶,既有助于罪错未成年人服刑改造,也是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系统工程的重要方面。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做深做实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延伸工作,以更加有力有效的司法保护,助力推动‘家庭、社会、学校、网络、政府’保护协同发展。”省法院审监二庭庭长陈光昶表示。

  期间,双方还围绕“罪犯心理特点”“减刑假释适用情况”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为做好罪错未成年人判后改造矫正、减刑假释等工作赋能增效。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网站背景 | 交通指引 | 网站地图

主办: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承办: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98号    

备案号:粤ICP备19160819号-1    网站标识码:4400000089     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1603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