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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遴选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粤商通)业务运营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 》(通告〔2022〕17号),经自愿报名、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项目承担机构,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0日,共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电话:020-83133361

  邮箱:yaogf@gdei.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邮编:510030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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