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印发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属融资服务方案的通知
粤工信融资函〔2021〕4号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1-01-29 19:09:07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辖内各分行: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印发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属融资服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2021年1月19日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许轩凯,电话:020-83133254;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 曾幸彬,电话:020-81308130-3963)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

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属融资服务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服务互动,助力实现制造强省建设的总体目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简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行,下同)开展长期稳定合作,结合我省实际和双方职能,共同推出面向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下简称“战略性产业集群”)企业专属融资服务。

  一、实施目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行推进各地工信部门和辖内工行分支机构建立政银合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政策协同,在政策、平台、产品、服务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支持,未来五年为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企业提供6000亿元人民币新增融资支持,加快推进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助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产业集群系列融资服务产品

  (一)工银项目贷

  1.融资对象。支持战略性产业集群培育发展过程中的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营,比如园区道路、光伏、风电、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助力农民工技能提升的教育设施项目建设等。

  2.融资方案。贷款额度最高可达项目总投资的80%,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可达25年,按月或按季结息,并对优质客户及重大项目提供市场最优利率。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须符合国家预算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项目资本金需符合国家最低比例要求,具体融资额度视项目可偿债现金流测算结果、项目风险情况确定;还本周期及金额可视项目现金流情况由银企双方协商确定,项目运营配套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可享受不还本续贷服务。

  (二)工银技改贷

  1.融资对象。支持战略性产业集群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满足持续生产经营2年以上制造业企业,具有更新设备、工艺升级、环保改造、信息化改造或数字化升级等生产技术提升过程中所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需求,或者其他战略性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领域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2.融资方案。根据企业未来综合收益、项目建设进度、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生产经营周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融资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净资产的20%-35%,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项目资本金比例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三)工银并购贷

  1.融资对象。支持战略性产业集群横纵向做大做强做优,满足骨干龙头企业、集群领军企业以合并或实际控制目标企业为目的而发起的并购交易(含股权收购、资产收购、认购新股、承接债务等)资金需求。

  2.融资方案。根据标的企业盈利能力、并购方综合偿债能力合理确定融资金额及期限。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并购交易总价款的60%,期限不超过7年。

  (四)工银上市贷

  1.融资对象。支持战略性产业集群多元化融资,满足已进入上市辅导期或高成长的拟上市企业在上市进程中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助力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打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

  2.融资方案。按上市进程确定并释放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优先享受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贷款利率优惠,可用于置换存量高成本负债、IPO项目提前启动、日常生产经营等。

  (五)工银强链贷

  1.融资对象。推动战略性产业集群的供应链、产业链协调发展,创新线上数字技术手段,向核心企业供应链、产业链上的小微客户提供融资支持,满足小微企业灵活性融资需求,解决付款期限模糊、定期集中批量付款、根据合同有条件延付等供应链管理问题。

  2.融资方案。通过工行网银、银企互联、API、智慧联、融e购平台等线上数据交互模式,提供合格应收账款实有金额以内的高效、便捷融资服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六)工银科创贷

  1.融资对象。支持战略性产业集群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为集群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创板拟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提供全生命周期融资服务。

  2.融资方案。贷款金额不限,信用额度最高5000万元,期限最长3年,提供科创企业专属评级授信模型、专项跨区域信贷政策、专门融资审批通道,将科技含量作为贷款的主要衡量标准,优先享受重点客户的最优惠利率,并可接受注册商品商标、注册服务商标专用权、驰名商标,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质押。 

  (七)工银成长贷

  1.融资对象。支持战略性产业集群园区内及产业链配套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

  2.融资方案。以特定房产抵押担保,通过线上申请和智能评估方式,高效提供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融资服务,快速审批、随借随还,最高1000万元(部分区域最高500万元),合同期限最长10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普惠贷款优惠利率;在各地建立政府风险补偿机制的基础上,以政府风险补偿金、知识产权、股权等作为增信措施,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如获得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推荐或代偿承诺),可提供最高3000万、最长3年、循环使用的信贷额度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供政策和平台支持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定由融资促进处牵头,负责系统内工作协调,组织省、市工信部门定期以适当形式向各地工行提供战略性产业集群相关企业名单及信息;向工行沟通交流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等信息,提供有关政策、行业知识支持,协助工行提高对战略性产业集群的融资服务水平。

  2.加强对战略性产业集群相关企业扶持,对企业建设重大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上云上平台、转型升级等按规定给予支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予以贴息等;有关地市工信部门将各地工行具体融资服务方案中面向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纳入当地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范围。

  3.在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育项目中,为产业集群企业提供参训名额,安排企业融资等培训子项目、内容。

  (二)省工行提供专属金融服务支持

  1.省工行指定公司金融业务部牵头负责业务推进,每月定期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报战略性产业集群融资情况,组织辖属分支机构对纳入各地工信部门名单的战略性产业集群相关企业,开展客户拓展专项营销及劳动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对战略性产业集群企业的金融服务覆盖率,提升对战略性产业集群信贷融资支持的广度和深度。

  2.提供专属信贷规模配置、业务审批通道,优先保障战略性产业集群园区和企业信贷融资需求;提供贷款利率和相关金融服务收费专项优惠政策,战略性产业集群企业优先享受同等条件下最优惠信贷价格,优先享受新客户结算套餐收费减免优惠,以及小微企业免收押品评估费、抵押登记费等费用的政策,并积极协助战略性产业集群企业申报政府贴息。

  3.创新并运用综合化金融服务手段,支持战略性产业集群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包括:积极提供成本更低的跨境融资、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表外融资支持,积极提供多元化的融资租赁、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融资等金融服务,并努力通过全电子化供应链、金融科技等增强对产业链上下游配套领域小微企业和普惠金融的服务能力。

  4.联合省、市工信部门,不定期举办业务专场推介会、行业对接洽谈会,为战略性产业集群提供“融资+融智”综合服务;为省工厅和各地工信部门制订相关企业融资服务政策提供咨询参考,为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育项目等培训班提供融资课程授课师资,为企业提供免费的综合金融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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