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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20-83135835。


  附件:

  1.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分配额度表

  2.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绩效目标表

  3.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区域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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