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节能中心: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现将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加快工业绿色化循环化升级改造、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86号)要求尽快完成项目申报、审核、评审、公示、下达等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
二、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用,请各地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月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请于次月3日前报送我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三、请各地充分认识绩效目标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认真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和任务清单(附件3),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高质量完成任务。
附件:1.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部分政策任务使用安排计划表
2.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部分政策任务各地级以上市及省属项目绩效目标表
3.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部分政策任务各地级以上市及省属项目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26日
(联系人:陈仨珂,电话:020-8313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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