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我厅在厅公众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2021—2023年度无线电监测车专业驾驶员外包服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通告》中的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将“二、服务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内容更正为:
(一)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将“六、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截止时间”中的“2020年11月17日下午17:30”更正为“2020年11月22日下午17:30”。
其它内容不变。《通告》与本更正通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通告为准。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