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物价局、质监局、旅游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推动商贸酒店领域节能工作,建立完善节能考核制度,并为节能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依据。根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委托省节能中心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起草了《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征求意见,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3年9月13日前反馈我委。
附件:1.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试行)
2.编制说明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8月29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熊卫鹏,电话:020-83135867;
省节能中心联系人:陈仨珂,联系电话:020-83182949,
传真:020-83352049,E-mail:csk@gdec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