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征求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修改意见的函
粤经信节能函〔2013〕2365号
来源: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发布时间: 2013-08-29 09:14:00

省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物价局、质监局、旅游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推动商贸酒店领域节能工作,建立完善节能考核制度,并为节能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依据。根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委托省节能中心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起草了《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征求意见,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3年9月13日前反馈我委。

  

  附件:1.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试行)

      2.编制说明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8月29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熊卫鹏,电话:020-83135867;

  省节能中心联系人:陈仨珂,联系电话:020-83182949,

  传真:020-83352049,E-mail:csk@gdec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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