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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厅2020年1月20日印发实施的《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2号)强化了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了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20〕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21〕15号)和工作实际要求,我厅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期限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5日,共7个工作日。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在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厅(财务与审计处),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的需附上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 100号

  邮政编码: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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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邮箱:zhaocm@gd.gov.cn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稿)

  2.修订说明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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