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同意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
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二○一七年5号
来源: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发布时间: 2017-01-22 15:42:00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规定,我委受理了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向我委提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申请。 

  经审理,同意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申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含生产作业点:工业炸药3处、工业雷管2处、塑料导爆管2处、中继起爆具1处)。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忠,企业注册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黄塘,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粤)MB安许证字01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0日。现予以通告。 

 

  附件: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项目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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