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1年民爆物品行业各项工作,确保行业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将《2011年民爆物品行业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情况、问题及建议,请与我委民用爆炸物品监督管理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林倩,电话:83133219,传真:83133278,E-mail:gdmbxh@163.com)
2011年民爆物品行业工作要点
201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我省民爆物品行业在委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工信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按照委党组的要求,紧紧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和“安全和谐、科学发展”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行业改革发展和安全运行,满足了我省国民经济建设对民爆物品的需求,行业经济呈现持续稳步增长态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11年作为“十二五”启动之年,为了确保我省民爆物品行业继续保持安全和谐发展,要着重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安全和质量监管
安全是民爆物品行业的立身之本,落实安全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监管、推进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层层落实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生产过程管理和安全、质量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各地民爆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领导,配备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民爆物品企业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完善民爆物品安全质量监管体系。
(二)严厉治理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整治、坚决杜绝“四超”,严肃治理“三违”现象,并将打击“四超”、“三违”行为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常抓不懈。
(三)继续加强质量监管。各企业要切实加强民爆物品质量管理,强化原材料进厂检测,强化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及产品出厂检测,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各企业要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大力支持技术负责人在技术改造创新、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履行职责。
二、加快技术进步和信息化进程
(一)民爆物品企业特别是生产企业要不断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研发中心,加大科研投入,针对企业发展和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同时加快先进成熟技术工艺和设备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生产企业要牢固树立技术改造是企业永恒主题的意识,严格按照《民爆物品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要求,采用更加先进、更加成熟、更具长久发展优势的技术、工艺、设备和生产方式,加大淘汰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生产方式的力度。重点改造炸药装药、包装、运输环节,淘汰乳化炸药纸筒装药和人工送药,统一本省小药卷包装直径(统一为φ32mm),实现乳化炸药生产线全部自动化。积极改造装药工艺,推广安全高效、具有综合功能的装药机。推动雷管起爆药制造和起爆具装药过程的自动化改造。
(三)生产企业要积极围绕安全、先进、节能、环保的目标,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改造变革传统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目前,民爆物品行业的信息化改造还处于起步阶段,仅局限于雷管、炸药生产线装备视频监控系统,“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要不断优化升级,尽快实现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全程动态流向监控。在引进使用先进技术的同时,应注重改造管理方式和安全文化,使从业人员的思想和行为方式适应先进技术的发展需要。
三、继续坚持结构调整,不断推动企业实质性整合
(一)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推动企业在资本层面进行实质性整合,实现重组企业在发展规划、资产财务、安全管理、人力资源调配和市场运作的统一。
(二)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向工信部推荐技术先进、科研投入多、规模较大、管理到位、人才储备充实、综合实力强的优势企业,争取工信部在政策上包括产能上、排产计划上的倾斜,并帮助这些企业争取省内有关的扶持资金。积极稳妥地推进有条件的企业进行现场混装车的跨地区、跨省作业。
四、积极探索销售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继续推进仓储建设
(一)继续维护和完善现有的生产经营模式,确保生产、销售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二)继续推动销售企业的实质性整合,减少实际销售环节;
(三)努力促进销售企业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四)继续推动仓储条件的改善。要开展以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条件和储存能力为重点的专项检查,督促企业确保仓储能力与外部安全距离的变化相适应,加大力度淘汰外部距离不符合民爆规范要求的库区、库房,引导企业加大仓储条件技术改造投入,不断改善仓储条件。
根据工信部《关于加强民爆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工信安函〔2010〕223号)和《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安〔2009〕656号)规定,认真梳理在建项目,对已批一年仍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对批准时间已超过两年而未开工的建设项目, 根据情况调整或撤销许可。
五、完善民爆物品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应急管理工作立足于事前预防,把握住事故救援的最后一道防线。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和非常态结合,通过分析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预先做出应急对策和详细的准备,指导应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降到最低限度。要通过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统筹、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兼顾,继续推进全省民爆物品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向好。
各地民爆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按照工信部《关于印发〈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导则〉的通知》(工信部安〔2010〕493)认真组织修订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并完善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此外,要继续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指导和支持行业协会在人员培训、行业文化建设、行业自律、行业统计等方面开展工作并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