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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文件
粤工办〔2004〕10号
关于转发《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
各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单位:
为规范开展民爆器材行业安全评价工作,国防科工委民爆局组织编制了《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评价导则》,对民爆器材行业安全评价的机构、分类及定义、主要依据、评价方法、内容及基本程序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现将《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评价导则》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