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名单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8〕147号
来源:节能与循环经济处发布时间: 2018-07-27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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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统计局: 

  根据《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认定管理办法》,我委组织专家对办法出台前认定的省循环经济工业园进行了验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过验收的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9家园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上述园区保留“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称号。 

  工业园区是全省工业发展的主要载体,也是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推动工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全省工业绿色发展、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园区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支持,在职能范围内加强资源统筹倾斜,推动相关园区循环经济发展上新台阶。各地循环经济主管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园区做好与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确保符合城乡规划的功能布局和用地安排,要科学规划园区布局,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同时,督促园区及相关企业继续加大循环化改造力度,全面开展绿色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园区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发展目标。 

 

  附件:通过验收并保留“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称号园区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7月25日

附件 

通过验收并保留“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称号园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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