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高成长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10号,以下简称“遴选办法”),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单位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我委遴选的2017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以下简称“高成长企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75家企业为2017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高成长企业自通告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二、各地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优先将高成长企业列入本地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范围,创新帮扶方式,积极支持高成长企业做大做强。各地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单位)应按照遴选办法规定,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高成长企业有关情况、本地扶持高成长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情况上报我委(技术进步处)。
三、高成长企业应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经营业绩、自主创新和投融资能力,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示范。
附件:2017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