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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184号),引导部分基础较好的区域先行先试,为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我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申报工作,根据推荐情况和申报有关条件,经专家评审,拟推荐6个地区(排名不分先后)作为广东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培育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至6月16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迳向我厅(数字产业处)反映。

  联 系 人:李剑辉

  联系电话:020-83134772

  传真电话:020-83180738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0日

   

广东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推荐名单

申报单位区域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广州市番禺区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市黄埔区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深圳市龙岗区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市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佛山市南海区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惠州市惠城区
惠州仲恺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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