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广东省粮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7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粮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3号,邮编:510031;联系电话:020-83566462)
一、概述
201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236号)要求,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广东省粮食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公开内容、公开措施等,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指引。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推进网站改版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16〕474号)、省经贸信息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省有关单位使用广东省信息无障碍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粤经信电政函〔2016〕155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级“双公示”事项目录并请持续做好信息公示及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信息函〔2016〕1561号)要求,在网站主页新增了“审批改革”、“双公示”栏目,添加了“信息无障碍公共服务”链接,并将“财政预决算”栏目移至网站主页醒目位置。
(三)加强媒体宣传工作。在粮食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十三五”规划》审议通过和印发实施等时点,主动向《南方日报》、南方网、广东电视台等媒体提供宣传素材,增强粮食工作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按照《条例》规定,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一)通过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43条,其中:在“政声传递”栏目发布国家及省重要新闻524条,在“工作要闻”栏目发布局工作动态52条,在“行业动态”栏目发布全省粮食行业信息5条,在“市场监测”栏目定期发布粮食市场监测信息27条,在“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各类通知35条。同时,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在局网站公开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
(二)权责清单公开和“双公示”工作情况
我局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结合实际增减了有关职权事项,调整了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审批对象、处罚种类等,清单事项由原来的53项调整为58项。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实行“双公示”,在局门户网站新增了“双公示”栏目,2016年度共公开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情况44件。
(三)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在《南方日报》等大型媒体,以新闻报道等形式主动公开粮食工作重要活动信息3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省委员会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们虽然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局网站功能和设计有待完善。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新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继续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合规、有效、及时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继续做好权责清单公开及“双公示”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行政决策公开工作,继续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以及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等工作。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利用有关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社会舆论。
(三)进一步加强局网站建设。加强局网站建设,优化网站设计,提升网站功能,加强网站管理,为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良好窗口。
八、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