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爆破作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了解掌握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涉爆安全事故发生,10月23日至27日省公安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开展爆破作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在“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上进行通报。
爆破作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情况通报
按照2023年度工作安排,省公安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气象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我省部分地市爆破作业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0月23日至27日,省级层面共派出2个联合检查组,分别对佛山、惠州、汕尾、肇庆、揭阳、云浮等6个地市10个县(市、区)爆破作业单位开展安全监管联合检查,共检查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12家,发现问题隐患28处。
从联合检查情况看,各地能够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法律规定,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民爆物品流向登记,上传爆破作业视频和储存库人防、技防、物防、犬防等管理制度,严防发生涉爆安全事故和民爆物品非法流失。
二、存在问题
(一)管理制度落实方面。一是肇庆、云浮个别单位民爆物品流向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落实不严格,存在流向登记不规范,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周核对”、主要负责人“月检查”未落实问题。二是佛山、惠州、汕尾、肇庆个别单位纸质台账填写不规范,爆破作业日记不够完善,民爆物品领用纸质台账登记不及时。
(二)民爆物品储存场所方面。一是惠州、汕尾、揭阳、云浮个别单位民爆物品储存库未安装人体静电释放装置;报警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要求,专业消防设施不完善、保养不及时;民爆物品运输车辆未安装围栏,存在运输过程中物品滑落风险。二是惠州、揭阳个别单位民爆物品库房周边枯草清理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三是云浮个别单位民爆物品储存库值班守护人员数量少于3人,不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中人力防范的要求;每小时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巡查范围未达到规定要求。
(三)爆破作业施工方面。一是惠州个别单位作业现场周边废土堆放过多过高,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汕尾、揭阳个别单位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点民爆物品超量储存;装药期间警戒不到位,存在无关施工车辆通行;安全员履职不认真。三是肇庆、云浮个别单位爆破现场视频录像设备损坏,爆破作业视频上传系统不及时。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对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清单式管理,切实加强整改跟踪督办。属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法律规定,依法管理、依规处罚,相关地市要做好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问题隐患及时“清零”,对涉及重大安全问题、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予以行政处罚;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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