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函〔2019〕47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珠海市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函
珠海市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0404181027)中法定代表人的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高栏港核变通内字【2018】第zh18121300433号)的内容,将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由“张硕岭”变更为“张鹏”。
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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