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在国家普查办的指导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广东省按时保质完成了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入户调查、产排污核算、质量核查、数据审核、汇总分析等各项普查任务,顺利通过国家质量核查和第三方评估,数据质量达到国家定库要求。
按照国家普查办的统一部署,今年要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分级验收等收官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坚持疫情防疫与普查验收两手抓、两不误,采取视频验收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于3月20日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县(市、区)普查工作验收,并向广东省普查办提出了验收申请。为有序高效推进省级验收工作,广东省普查办制定了验收工作方案,明确了验收内容、程序和评分标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统计局等部门以及当地档案局成立了省级验收组,3月16日起分批组织对各地级以上市普查工作进行验收。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阅自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等方式,对各地级以上市普查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成果总结以及特色亮点等工作逐项量化评分,形成验收报告,并对后续工作了提出明确要求。截至4月17日,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基本完成了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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