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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源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粤环审〔2020〕206号
河源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河源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源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项目位于河源市东源县漳溪乡上蓝村的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内,依托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已建成的一条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物7.58万吨/年,处置类别为HW02、HW03、HW04、HW06、HW08、HW11、HW12、HW13、HW17、HW49共10大类,配套建设危废暂存库、危废预处理及输送车间、工业污泥车间等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环保投资1085万元,占总投资的12.1%。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吨袋、吨桶及塑料桶、废铁桶等废包装材料(HW49)、预处理废渣(HW49)、废气碱液喷淋废渣(HW49)、实验废液(HW49)和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其中预处理废渣(HW49)、废气碱液喷淋废渣(HW49)、实验废液(HW49)、废活性炭(HW49)和废包装材料(HW49)厚度较薄的吨袋、吨桶及塑料桶、废铁桶破碎后经固态废物投加系统进入项目水泥窑焚烧处理,不宜入水泥窑焚烧处理的部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
三、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我厅同意其通过验收。
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二)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由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负责。请你公司在20日内将相关验收材料送至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