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19〕546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立沙岛作业区鸿源航空油品码头改建工程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东莞市鸿源码头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1900799323141D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黄铁民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9年12月17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19年12月17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立沙岛作业区鸿源航空油品码头改建工程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粤环审〔2019〕546号
东莞市鸿源码头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立沙岛作业区鸿源航空油品码头改建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为码头改造项目,位于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立沙岛作业区,通过对原有有码头进行改造,使其兼顾液化烃装卸功能,改造新增设计吞吐量79万吨/年,新增装卸货种包括丙烷、丙烯、丁烷和戊烷,共计4种。项目位于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立沙岛作业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前沿停泊水域拓宽工程、码头回旋水域拓宽工程、2#装卸区改造工程、新建管线11根、LPG装卸区新增围坎、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新增靠泊辅助设施和作业环境监测系统、局部加固管架和汽油装船系统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3.98万元,占总投资的13.2%。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到港船舶生活垃圾、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码头产生的废油、含油污染物以及废活性炭等。其中,项目码头不接受到港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船舶垃圾交由船舶在其它港区委托第三方公司收集处置,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接收处置;码头产生的废油、含油污染物、废活性炭等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三、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我厅同意其通过验收。
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固体废物按相关要求处理处置。
(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和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负责。请你公司在20日内将相关验收材料送至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和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