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审〔2014〕11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
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厂区污染防治工程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已将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进行了受理公告。2014年4月25日,我厅组织了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深圳特区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投诉或反对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原有项目主要生产电源线、电子软排线、电子电线、双面挠性印制电路板等,其中双面挠性印制电路板生产仅包括电子元器件贴合等环节的后段工序。2011年2月24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粤环审〔2011〕64号文批复了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内容包括:在原有厂房内新增5条电镀铜生产线、4条电镀镍金生产线、2条化学镀镍金生产线等双面挠性印制电路板生产前段工序,使厂内具备双面挠性印制电路板生产的完整工序,年生产规模为60万平方米。
扩建项目实际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设有2条电镀铜生产线、1条电镀镍金生产线及2条化学镀镍金生产线,二期工程设有1条电镀铜生产线、2条化学镀镍金生产线。扩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规模60万平方米。
我厅已于2013年2月5日以粤环审〔2013〕 46号文同意扩建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本次拟对扩建项目整体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电镀车间各类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其中低浓度废水经活性炭吸附、离子交换等处理后全部回用;络合废水、有机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酸碱废水经分别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排入深度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200m3/d)进一步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排入塘下涌,最后经洋涌河(茅洲河)入珠江口;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燕川污水处理厂处理。
电镀车间废气分类收集,其中镀铜、镀镍、镀金及酸洗工序、蚀刻工序、剥离工序等产生的酸碱废气采用喷淋塔装置处理,镀金工序产生的氰化氢废气采用喷淋塔装置处理,绿油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扩建项目共建设了5座酸碱废气处理塔、2座含氰废气处理塔和1座有机废气处理塔。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厂内设置有专门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分类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含镍废液、废酸碱液(含废显影液)、废蚀铜液、含铜镍污泥、废油墨、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和废弃电路板基板等严控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或清运;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厂区物化处理站配备事故废水收集槽罐,A厂房南侧、深度处理站设有事故废水应急池。建设单位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已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根据深圳市大华勘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测绘测量报告,扩建项目生产车间所需设置不少于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未发现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已设置规范的排污口。含镍废水预处理车间排放口安装了镍在线监测仪;废水深度处理站总排口安装了pH、COD、铜等在线监测仪,总排口在线监测系统已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联网。
按照“以新带老”要求,扩建项目完善了原食堂含油废水预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三、验收监测结论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粤环境监测KB字〔2012〕第53号)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二)废气。
镀铜、蚀刻工序酸碱废气处理塔出口(1#排气筒)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化学研磨、镀铜工序酸碱废气处理塔出口(2#排气筒)、镀金工序酸碱废气处理塔出口(3#排气筒)、蚀刻工序酸碱废气处理塔出口(4#排气筒)及表面处理工序酸碱废气处理塔出口(5#排气筒)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
镀金工序含氰废气处理塔出口(6#、7#排气筒)氰化氢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
绿油印刷工序有机废气处理塔出口(8#排气筒)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TVOC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参照标准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要求。
电镀车间自然通风塔出口氰化氢、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
生产区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氰化氢、苯、甲苯、二甲苯、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废水物化处理站及深度处理系统下风向厂界氨、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三)废水。
含镍废水、酸碱废水和络合废水预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及总汞等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限值要求。
废水深度处理系统总排口pH范围、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总铜、总锌、总铁、总铝、总氰化物、氰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氟化物、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硒、砷、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及硫化物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限值和《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中严的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排放口pH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78.6%、中水回用率为60%。
(四)厂界噪声。
生产区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除南厂界监测值外,东、西、北厂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超标,最大超标8.8dB(A)。
项目停产时进行了背景噪声监测分析,项目停产时生产区厂界夜间噪声监测水平与正常生产时无显著差别,噪超标原因主要受工业区交通噪声及周边各厂区生产共同影响。
(五)总量控制指标。
扩建项目外排生产废水量为444~556m3/d,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40吨、氨氮0.008吨、氮氧化物0.00072吨,符合粤环审〔2011〕64号要求。
(六)公众意见调查。
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100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96份,其中79%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21%表示基本满意。
项目建设施工及试运行期间,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未收到有关本项目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
四、验收结论
项目履行了环评审批手续,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我厅同意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后续要求
(一)严格落实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能力。
(二)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环境保护部要求公开结果及有关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5月19日
抄送: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