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审〔2012〕251号
关于东莞天龙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高档涂布白纸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东莞天龙纸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产50万高档涂布白纸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东莞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工业区玖龙造纸基地内分区六,以混合废纸、商品木浆板等为原料生产灰底涂布白纸板,新建1条规模为年产50万吨高档涂布白纸板生产线和6000m2成品仓库。造纸生产供热和供电均依托基地原有建设的自备热电站;污水处理依托基地八~十期工程配套建设处理能力为80000m3/d的污水处理厂,原项目设计建设的25000m3/d污水处理设施不再单独建设;其他辅助工程和污染防治措施依托基地已有设施。原广东省环保局于2009年11月2日以粤环审〔2009〕496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项目于2009年10月开工建设,2011年10月建成。项目总投资197276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7900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4.0%。
二、项目制浆以废纸和进口浆料为原料,无原木蒸煮制浆工序的黑液和漂白废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建设的一座处理能力为800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由专门管道排入狮子洋;对污水处理站初沉池、水解酸化池、厌氧出水等臭气产生源加盖收集,收集后的臭气通过引风机送至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厌氧沼气燃烧利用;通过合理布局、设置隔声罩/隔声墙、安装消声器、加设减振垫等措施,降低生产噪声影响;项目生产产生的浆渣大部分回用于厂内生产低档纸,少部分与轻渣和经脱水、压滤成饼的污泥一起送八期工程建设的焚烧炉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委托麻涌镇环卫所回收处置。项目环保档案资料齐全,设置了环保管理机构、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配备了应急设施。
三、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东莞天龙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高档涂布白纸板项目(第十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粤环境监测KB字(2011)第48号)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程制浆造纸生产负荷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生产负荷≥75%)。
(二)验收监测期间,除臭装置出口臭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建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建标准。
(三)污水处理站外排污水pH、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硫化物、氟化物、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限值标准及《制浆造纸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中严的指标。
十二期工程生产用水回用率为97.2%,吨产品排水量为10.64m3/t,均符合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粤环审〔2009〕496号文要求。
(四)验收监测期间,昼、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根据验收监测核算结果,十二期工程CODCr年排放量为184t/a,符合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粤环审〔2009〕496号文的要求(低于485.5t/a);基地一~十二期工程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总量为2194t/a,符合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环建〔2004〕111号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3553t/a)。
(六)调查结果表明,94%的被调查者对该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
四、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入运行后应进一步加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提高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确保环境安全;持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环保 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 意见 函
抄送:东莞市环保局,东莞市环保局麻涌分局,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