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2〕60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英德市大湾镇交塘
铅锌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英德市洪昌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广东省英德市大湾镇交塘铅锌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函、清远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初审意见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于2012年12月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经研究,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广东省英德市大湾镇英建管理区,只采矿不选矿,年采铅锌矿石3.0万吨。矿区主体工程由矿山、矿井、废矿石堆场、拦渣坝和公用工程组成,矿区面积约1平方公里,采矿坑长500米,采矿标高205-324米,利用现有KD4平垌口为采矿口,采用地下开采方式。项目取消了备用600KW柴油发电机和专用码头的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5万元,占总投资的30%。
2004年10月,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编制完成《广东省英德市大湾镇交塘铅锌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广东省环保局于2005年1月以粤环函〔2005〕37号文予以批复。2012年5月7日,英德市洪昌矿业有限公司依法取得了大湾镇交塘铅锌矿的采矿许可证。广东省环保厅于2012年7月5日以粤环函〔2012〕288号文同意该项目投入试生产。2012年11月21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该项目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施工期结束后,已采取覆土绿化、废矿石堆场下设置拦渣坝等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该项目只采矿不选矿,开采过程中有少量的地下水流出,即矿坑排水(约为54m3/d),已在采矿口处设置了过渡水池(约30 m3),采取石灰中和沉淀法处理矿坑水、拦渣坝的雨水淋溶液;项目生活污水(约为5m3/d)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经沉淀处理过的生产废水一同汇流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再排入附近山溪,最终汇流至连江。
该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为矿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以及地面扬尘,路坑道为砂石硬底,主要运输道路为水泥路,减轻了矿石运输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配备了高效除油烟装置处理食堂油烟。
该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开挖爆破、机械设备运行以及矿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营运期间禁止在晚上22点至凌晨6点之间生产(采矿及矿石运输)。
该项目主要的固体废物为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石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废矿石堆放在指定的废矿石堆场,堆场下设置了拦渣坝,避免废矿石被雨水冲刷流走,防止较小的废石粒粉流失。生活垃圾实行集中存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
该项目环保档案资料齐全,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较完善。
三、根据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编制的《广东省英德市大湾镇交塘铅锌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生态环境。
该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征用土地,建设宿舍、食堂、废矿石场、拦渣坝等,改变了部分区域土地的功能和植被的覆盖面积。但是该区域面积很小(约9000m2),而且项目属于地下开采,随着施工期结束和生产过程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恢复。
(二)废气。
2012年8月15、16日,英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采矿场场界的上风向交塘村和下风向大江村的TSP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三)废水。
2012年8月15、16日,英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矿区小溪及汇入连江处上游500 m断面、下游500 m断面水质铅、锌等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矿区水井水质铅、锌等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生活污水水质指标(pH、悬浮物、氨氮、CODCr、BOD5、总磷、动植物油等)和矿区坑口水质指标(pH、砷、挥发酚、悬浮物、CODCr、六价铬、铜、铅、锌、镉等)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四)噪声。
2012年8月15、16日,英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矿区东、西、南、北面噪声指标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II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
该项目开采过程中产生废矿石浸出液的铜、铅、锌、镉、砷等五项指标值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标准》(GB5085.3-1996),不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为1万吨,已在KD4平硐口附近的沟谷山坡处设废石集中堆放场(共25亩山地),可以满足10年以上废矿石堆放的要求,并在堆放场下方沟谷处设拦渣坝,防止较小废石粒粉流失和废石堆的雨后浸出水乱流。现建成的拦渣坝坝高为6m,坝长40 m,全坝为石砌梯形立体坝,坝底宽6m,坝顶宽1.2m。生活垃圾日产垃圾量不超过10kg,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六)清洁生产情况。
项目采用加强支护的全面采矿法,开采回采率为80%,贫化率为10%;同时选用较为先进的凿岩机、绞车、卷扬机等设备,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七)公众意见调查情况。
被调查的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总体态度100%表示满意。
四、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同意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五、项目投入运行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
(二)项目配套的拦渣坝须依要求加高、加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须进一步予以完善,如加装档雨棚等,并在2013年8月前报清远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后,送我厅备案。
(三)应制定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及时掌握排污口下游水质的变化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将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予以控制并消除。
(五)项目取消备用600KW柴油发电机和专用码头的建设,如需建设须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12月29日
抄送:清远市环保局,英德市环保局,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