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审〔2012〕304号
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件杂货码头一期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佛山市顺乐港口岸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件杂货码头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及验收,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https://gdee.gd.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7月27日以粤环审〔2007〕275号文批复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闸村东风管理区(相应水域为顺德水道紫洞至三槽口河段)。项目陆域总用地面积7.6万平方米,建设6个500吨级泊位,泊位总长350米,设计年吞吐量170万吨,主要货运种类为钢材、塑料、家具、木材、陶瓷和日用品等。项目于2009年5月25日开工建设,2011年9月投入试运行。工程总投资额10165万元,环保投资282万元,占总投资的2.77%。
二、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实施了生态补偿和增殖放流;工程疏浚物运至附近低洼地段填土;码头设置了容积为660m3的集水池收集初期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由于目前乐从镇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未铺设到项目所在地,项目产生的废水储存在集水池中,定期通过废水收集槽罐车运往乐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采用洒水、清扫措施抑尘;项目选用低噪声装卸搬运设备,采取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码头和船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公司制定了《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件杂货码头环保措施及应急预案》并配备了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码头设置有200m3的消防废水收集池。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故。
三、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的《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件杂货码头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运行负荷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生产负荷≥75%)。
(二)生态环境影响。
陆生生态实施了绿化恢复措施,绿化主要布置在码头北边界,以灌木为主,同时种植少量乔木等;本项目装卸货种主要钢材、家具、木材等,没有有害物质洒落进入水体对水生生物带来影响;公司实施了生态补偿和增殖放流。
(三)水环境影响。
船舶污水由船舶方负责收集处理,不排向本码头所在水域,且不由本项目负责处理。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港区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中pH、SS、BOD5、CODCr、石油类、氨氮、总磷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码头所在水域三个监测断面pH、DO、CODCr、高锰酸盐指数、BOD5、SS、NH3-N、石油类、硫化物、LAS、挥发酚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码头上游2km和项目水域断面存在总磷超标,下游总磷符合上述标准,总磷不是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超标主要是由码头上游的污染源所造成。
(四)大气环境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堆场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影响。
码头场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除码头东北边界受交通影响昼间超标2.2 dB外,其余场界昼、夜间噪声及德兴村、东风村、东风组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处理。
码头生活垃圾和船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含油废水、废油等危险废物交由佛山市顺德区昌力清污服务有限公司处理,签订了委托处理合同。
(七)公众意见调查。
100%被调查者认为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未对其造成影响。
四、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同意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五、项目投入运行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各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目前项目废水通过污水池收集后通过槽车运送至乐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后,按要求及时将预处理后的废水接入市政管网纳入乐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须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要求,禁止装卸和堆存油类、垃圾、粪便、煤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加强落实运营期港池疏浚的环境保护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风险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顺德水道的饮用水环境功能不受影响,保障龙江水厂、勒流水厂等饮用水取水安全。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 意见 函
抄送: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