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审〔2012〕160号
关于台山市陈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台山市陈坑水库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台山市陈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江门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台山市陈坑水库位于广东省台山市白沙镇东面潮境墟境内,新昌水支流三八水的上游,是一座灌溉为主,兼防洪和乡镇生活供水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本次除险加固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主坝和五条副坝进行培厚加固;坝体迎水坡设砼护坡;对第五副坝坝顶加高;对主坝、第一副坝和第四副坝坝体进行防渗处理;对溢洪道进行安全加固;加固输水涵;更换旧的闸门、启闭设备等;完善防汛公路、观测设施及管理设施等。本工程不改变水库规模;项目施工所占地为库内闲置空地,不涉及居民搬迁;项目四周无名胜风景区及文物遗址。工程实际总投资约为1600万元,环保总投资约为135.8万元,占总投资的8.49%。
二、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表明:
(一)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因临时占地(以土料场为主)扰动区域内林地植被面积及造成的植被生物量损失少于预期。项目施工期施工地段主要采取植树种草、筑浆砌石、挡土墙及设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土料场取土、造成的林业损失与当地村委签定了取土协议、青苗补偿协议。
陆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显示,工程扰动的植被为常见的以栽培林木(尾叶桉、湿地松)为主的次生林以及林下的天然灌草丛,不涉及珍稀植被。施工影响区域的生态功能的完整性、植被类型分类及物种多样性均未受到影响,工程建设对区域自然体系的异质化程度影响不大。
水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显示,调查站位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的香农多样性指数处于相对较低水平,水库内水体属于贫-中营养水体。
(二)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采取简单沉淀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在水库出水口下游排放至灌渠,用作周围山灌溉用水或附近菜地农肥,不排入水库。根据施工期白沙供水厂的水质常规分析报告,项目施工期未对水库取水点水质造成影响。验收监测期间水库水质、水库附近灌区地下水质、水库底泥、项目排放废水水质均达到相应标准。为防止对水库水生态环境及水质产生影响,保障水库及下游水环境和居民点的安全,制定了《陈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三)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和运输公路采取了洒水防尘措施,物料场、拌料场远离居民点,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未收到附近村委和居民的投诉。营运期水库区域大气环境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及2000年修改单中一级标准要求。
(四)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严禁在晚上22点至凌晨6点间施工,混凝土、沙石料加工系统等远离居民点,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未收到附近村委和居民的投诉。营运期无明显噪声源。
(五)固体废物。
施工中土料全部用于填坝,未产生剩余渣料,无弃渣场;建筑垃圾回用于铺路、填充低洼地;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三、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主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项目投入运行后应进一步加强对第二土料场的复绿,促进第二土料场的生态恢复,减少项目对沿库区域的生态影响;进一步完善、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等管理工作,确保白沙水厂取水水质安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 意见 函
抄送:江门市环保局,台山市环保局,台山市水务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