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审〔2012〕21号
关于广东永强奥林宝国际消防汽车有限公司年产250辆
消防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广东永强奥林宝国际消防汽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原东莞卢森宝亚永强消防汽车有限公司)年产250辆消防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东莞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初审意见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于2012年 1月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及验收,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我厅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东永强奥林宝国际消防车有限公司年产250辆消防车项目建于东莞市寮步镇塘唇村大埔,项目以外购消防车专用底盘、专用取力器、消防器材、汽车电器、专用电器等为原料,每年生产多功能水/泡沫消防车、多功能云梯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照明排烟消防车共250辆。厂区占地面积39209m2,建筑面积28782m2,绿化面积13701 m2,绿化率34%。主要构筑物包括:厂房、动力房、供气房、办公楼、员工宿舍等。项目总投资1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2万元,占总投资1.1%。
二、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喷漆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空气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抛光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6米高排气筒排放;厨房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油烟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消防车密封试验淋洗用水循环使用;项目主要通过设置专用机房和隔声/消声/减振设施,降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了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由地方环卫部门收集处置。排污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仓设置规范。施工和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件;环保档案资料齐全,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较完善。
三、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2010年9月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粤环境监测KB字(2009)第52号)和2011年12月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补充报告》(粤环境监测KB字(2009)第52号补1)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要产污工序的生产负荷均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生产负荷≥75%)。
(二)废气。
喷漆烘烤工序等效排气筒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和焊接抛光工序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厨房油烟排气筒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浓度限值要求。
(三)废水。
排往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pH值和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限值要求。
(四)噪声。
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地方环卫部门收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仓设置规范。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统计,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颗粒物0.27t/a,废气5.2×107m3/a;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CODCr)5.4 t/a,氨氮0.030 t/a,废水1.0×104m3/a。东莞市环保局暂不对该项目分配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
四、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我厅同意竣工环保验收。
五、项目投入运行后应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 意见 函
抄送: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寮步分局,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