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茂名新一代天气雷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茂名新一代天气雷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茂名新一代天气雷达项目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茂名化州市

建设单位

广东省茂名市气象局

项目概况

广东省茂名市气象局拟新建雷达塔楼、附属用房及配套供水、供电等雷达塔楼基础设施,在雷达塔楼内新增S波段新一代双偏振天气雷达系统主机设备及附属设备1套,设备型号为CINRAD/SA-D型,工作频率为S波段,2.7GHz~3.0GHz,用于茂名市灾害性天气的监测。

环评机构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和生态影响。
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
一、电磁环境控制措施:落实周围建筑物的高度限制要求;落实电磁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雷达设备的运行维护,定期检查雷达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性能。
二、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减振、吸声材料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设置施工区域围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强度;临时堆土统一管理,避免随处、零散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要及时收集运离施工现场;加强施工人员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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