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纳米生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GLP)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纳米生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GLP)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纳米生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GLP)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

项目概况

拟在7号楼一层东南侧设置1处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建设1间PET/CT机房级配套功能用房,在该机房内安装使用1台PET/CT(属Ⅲ类射线装置)开展核素显像,用于大、小动物的神经系统、血管系统等药物的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研究;同时在7号楼9层东南侧分别建设1间DSA和CT实验室,并在各实验室内分别安装1台DSA(属Ⅱ类射线装置)和1台CT机(属Ⅲ类射线装置),用于动物介入手术实验、介入实验后的动物扫描。

环评机构

广州星环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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