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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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华电汕头电厂2x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粤环审〔2024〕58号 2024-03-26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广东汕头潮阳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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