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白云至三水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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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白云至三水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白云至三水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听证会反映的主要观点采纳情况的说明.pdf

 粤环审[2024]39号 2024-02-28广州惠肇高速有限公司广东广州花都区;广东广州白云区;广东佛山南海区;广东佛山三水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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