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恢复89.0m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环保审批的公示

    我局拟批准高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恢复89.0m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项目的建设,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广东省茂名市鉴江流域水利工程管理局

二、移民安置方案

高州水库恢复89.0m正常蓄水位时,淹没区共涉及高州市的平山、东岸、长坡、曹江等4个镇,需要迁移人口为2576人(2007年),其中,外迁安置1238人:金山开发区248人,建好房屋让其居住,成为开发区居民;石鼓镇990人,规划2个安置点,其中祥山安置点580人,门前坡安置点410人,建好房屋让其居住,征用土地让其耕作;相关乡镇就地安置1157人:平山镇安置点357人、东岸镇安置点218人和长坡镇安置点582人,建好房屋让其居住,征用土地让其耕作;非农自谋出路安置181人,这部分人早已外迁或安排工作,生活已有着落,只是住舍位于90.0m高程以下,适当给予住房补助可以解决,不需重新安置。

移民新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设,居住环境、生活质量将比原环境有所改善。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茂名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562003)中第II时段的一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茂名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572003)中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

四、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采拟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按当地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施工期间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落实有效的防扬尘和水土流失措施以及生态恢复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二)运行期采拟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移民安置区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移民饲养的牲畜的粪便水、牲畜栏的冲洗污水及移民生活时产生的生活污水。牲畜的粪便水、牲畜栏的冲洗废水采用人工拾粪,将固体粪便和食物残渣从废水中分离出来后,进行腐熟堆肥,作为果树及农作物的农肥,尿液、粪渣和污水则排入沼气池进行综合利用,沼气池产生的废水排入专用的蓄水池,作为果树及农作物的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沼气池进行综合利用。移民采用沼气、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日清理,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注意环境卫生,改善居住条件,减少疾病发生。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建设单位若能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其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可望得到有效的控制。在此前提下,本评价认为高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恢复89.0m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工程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结论公示时间2007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 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5516390

电邮地址:LJH1116@21cn.com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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