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审批东莞市麻涌镇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我局于2007年9月7日受理东莞市豪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麻涌镇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制约因素

项目概况:东莞市麻涌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是东莞市拟建的环保专业基地之一。该专业基地范围:南至广麻公路,西至马滘,北至九跳坑,东至兴华路。规划面积141.5公顷,规划产业人口1.5 万人,产业定位为:整合麻涌镇电镀企业及东莞市河网区经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配套电镀、印染(漂染、洗水、印花)项目,并配套建设电镀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电镀污泥80000吨,但不得采用焚烧工艺)及蚀刻液处理处置项目(年处理蚀刻液100000吨)。

主要环境制约因素:基地纳污水体狮子洋段局部点位(位于沙田西盛与海鸥沙对开水面)出现氨氮超标现象;基地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但局部区域(南洲村)存在TSP、PM10超标现象。

二、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自建电镀废水和印染废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小于60%。基地生活污水统一送至麻涌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且该镇污水处理厂投产前,基地内有废水排放的项目不得先于投入试运行。

修建两座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应对环境突发事件。

(二)采用燃煤锅炉集中供热,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脱硫效率不小于80%;采用低氮燃烧器降低NOx排放,并设置脱硝装置,脱硝效率不小于70%;采用电除尘装置,除尘效率不小于95%。烟气经处理达标后经120m高烟囱排放。远期待珠江三角洲LNG二期工程供气后改用LNG燃料。

烘干炉、熔炼炉烟气经除尘、脱硫、脱硝处理达标后,通过35m高烟囱排放。反应釜释放的氯化氢气体采用碱吸收处理。电镀过程产生的各类酸雾采用酸雾喷淋塔进行净化。

电镀车间产生粉尘的设备配套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并采用活性炭吸收有机废气。

(三)专业基地产生的危险废物,部分交由基地自建电镀污泥综合利用设施处理处置,其余委托其它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厂区建、构筑物旁种植乔木、灌木、花卉,在较空旷之处集中种植果树或其它经济树种,在可绿化的池顶植以草皮,道路两旁种植行道树。河道两侧设置一定宽度防护绿化带。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基地建设用地符合东莞市麻涌镇总体规划,在严格执行“三同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建成投产后强化环境保护管理,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区域污染削减和控制计划逐步实施的前提条件下,严格执行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确定的污染物排放量,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本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为七天(自2007年10月24日起)。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受理单位: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监督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85266599

电子邮箱:chendandan@gdepb.gov.cn

 2007年10月24日


东莞市麻涌镇简写本20071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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