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批准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昌锆制品厂中和渣填埋场建设,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昌锆制品厂
二、建设规模:占地2500平方米,设计堆埋该厂中和渣3500立方米,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年,为该厂年产2万吨氯氧化锆项目配套工程。
三、建设地点:乐昌市老坪石镇石灰冲
四、项目建设主要执行标准:
选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电离辐射防护要求:对公众个人有效剂量限值不超过0.1 mSv。中和渣在处理、堆贮、运输和处置作业时,遵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废水排放总α不大于1Bq/L,总β不大于10Bq/L。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综合考虑地质、水文、气象、社会和经济条件,该废渣场所选场址基本符合要求;
2、废渣场的设计基本满足含放射性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要求,能有效阻滞放射性核素的迁移;
3、渣场所在地目前的环境放射性水平及附近的地表水的各项指标均处于当地的本底水平;
4、渣场运行后辐射影响:经预测计算,渣场建成后对工作人员的最大附加照射剂量为7.3 mSv/a,对附近居民的最大附加剂量小于 0.1 mSv/a;该渣场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辐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5、渣场运行后对地表水的影响:由渣场产生的废水排放污染物对纳污河段造成的影响小于生产废水的影响;
6、渣场运行后对地下水的影响:渣场中的中和渣产生的渗滤液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六、项目拟采取主要环保措施:
1、建设渗滤液收集池,防洪排水沟,导渗系统、气体导排系统;收集液排到该厂污水处理站处理。
2、填埋场内筑均质粘土防渗,覆上1.5毫米厚的HDPE防渗膜。
3、封场时用0.6毫米厚HDPE防渗膜覆盖,再覆盖600毫米厚粘土,压实后植被复绿。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7天(2005年1月3-11日)
七、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
受理单位:广东省环保局
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55
E-mail:hgc@gdepb.gov.cn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