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南头至光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情况的公示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深圳市南头至光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设内容概况:

 

深圳市南头至光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起点接深圳市南坪快速路二期工程,经留仙洞村西侧,以隧道方式穿越塘坳山,经西丽水库西侧、牛成村、铁岗花木场、塘头老村、河背村、料坑新村,跨内环路,经念坑、玉律石场、东方村、宝安区农科中心园艺场,沿南环侧线高架,经茨田埔,跨松白路、洋涌河,至罗田,止于龙大高速公路松岗互通立交,全长31.1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特大桥2座、大桥11座、中桥1座、隧道2座、涵洞23道、互通式立交10座(含2座预留)、分离式立交2座、服务区1处(含管理处、养护工区、隧道管理区等)、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6处。工程总投资约32.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2亿元。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线路经过的环境功能区、执行的环境标准: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场地边缘100范围内;施工产生一定的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拌料场、施工材料运输、沥青路面铺设、路基开挖等产生的粉尘污染等。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在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路边150范围内的居民等将受到一定的噪声影响。

 

(三)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1、全线环境空气均为二类控制区,环境空气质量、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现行二类区的控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2、声功能区:南山区路段为2类区,宝安境内主要路段按居民商住混合区(2类区)执行,终点的光明农场部分区域为3类区。路线经过的学校按2类区执行,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拟采取在施工场地边缘设置围蔽;营运期为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安装隔声屏障、通风隔声窗或经济补偿,但应确保居民室内达标。

 

()填方段采用拦挡以及临时护坡措施、挖方段采取无纺布覆盖、渣场采取拦渣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后复绿、复耕。

 

()施工营地避免设在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施工废水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处理达标后合法排放。公路沿线设置的管理区、服务区,生活污水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引进先进的收费系统及交通疏导措施,避免交通阻滞,尽可能多植树木,净化空气。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采取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可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在此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7天(自20061231日起)。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

 

1、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03725

 

 

2、深圳市环保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二楼深圳市环保局项目审批处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电话:(07558210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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