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4月例行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2020年度以及2021年第一季度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黄创良就如何做好近岸海海域污染防治答记者问。
珠江环境报:关于海洋方面的问题,如何做好海洋环保,特别是近岸海海域污染防治?
黄创良:谢谢你对海洋环境保护的关心。广东省近岸海域非优良水体主要分布于珠江口等局部河口海湾,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污染来源主要是河流携带污染物入海。针对这种情况,目前我厅正会同省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广东省近岸海岸污染整治方案,将尽快印发实施。下来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推进入海河流污染治理,过去入海河流主要是对氨氮进行削减,现在则要推动入海河流总氮削减,才能有效改善河口海域水环境质量。
二是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近年来我省组织开展了入海排污口的全面排查工作,下来还要加强入海排污口的监测,进一步完善入海排污口信息,持续开展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的清理整治。充分利用广东省入海排污口的监管系统,实现对入海排污口动态监管。
三是强化海洋生态环境协同监管。会同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广东海警局等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港口码头、船舶污染、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等的执法监管,有效遏制污染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大力开展“美丽海湾”建设。按照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以“美丽海湾”保护和建设为主线,以污染治理、环境整治、生态修复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我省“美丽海湾”建设,积极创建“美丽海湾”建设示范区。
五是夯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目前我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下来要强化基础研究,通过开展重点海域生态调查与评价、入海河流调查、监测、评估等研究工作,掌握我省海洋生态环境本底状况,查清我省主要入海河流污染物入海情况,研究提出有效的控制对策,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