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29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万江分局组织辖区涉水涉气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流域片区企业实施网格化巡查,在检查东莞市科聚化工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单位挤出工序产生的冷却用水经管道流到冷却塔中散热,但收集桶中冷却水已满溢流到地面雨水渠,然后排出厂外,冷却用水溢流过程没有配套污染防治措施。随后万江分局执法人员通过调阅该企业水费单等票据,通过物料衡算法证实该企业已通过溢流等方式偷排废水3个余月,合计偷排废水量约达四百余立方。目前,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已被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
二、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关于“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附件1《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第二章第八条§2.8.1的规定,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处壹拾捌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该单位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万江分局于2023年5月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行政拘留。
三、案件启示
(一)网格化拉网式巡查方式可形成强大震慑力。根据片区外环境线索,划分好重点检查网格,实施拉网式巡查可以防止出现非法排污的漏网之鱼,对片区环境质量提升起到较大成效。
(二)物料衡算在证据固定过程中具有较强科学判定依据。执法过程善于采集水电费单据、租金单据、出货量、原材料进货单据等数据,通过物料衡算法可以换算出企业违法持续时间和违法程度,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具有较强的科学判定依据。
上图为污水排放口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