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
情 况 简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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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二00五年二月二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通过专家论证
1月28日,国家环保总局和省人民政府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论证会,会议由国家环保总局科顾委秘书长、省环境保护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尹改主持,省环保规划7位顾问、来自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东北大学、珠江水利委员会、省环保局等单位的10名国内专家和有关领导、以及规划编制技术组的代表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
以金鉴明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技术组对规划内容的汇报,经过认真的评审和讨论,一致同意《广东省环保规划》通过评审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切合我省实际,总体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对于我国地方环境保护规划研究与编制具有借鉴和示范作用。《规划》定位准确,设计合理,思路清晰,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内容系统全面,重点突出,体现了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环境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为核心,以建设绿色广东为目标,以优化空间布局为突破口,以分区控制、产业引导、分类管理为重点,贯彻产业生态化和发展循环经济的主线,提出了“三区控制、一线引导、五域推进、两项支撑”的战略框架。基于生态、水、大气环境的敏感程度,结合未来我省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环境保护要求,《规划》划定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集约利用区三个不同级别的控制区,并制定了相应的保护利用对策,富有新意,对于科学引导我省未来产业布局、转变我省经济增长方式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专家建议,对广东省环保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尽快上报省人大审议,并以规划实施为龙头,全面推进我省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绿色广东。
根据规划工作的时间安排,拟于2月下旬在广州召开《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成果汇报会,由规划编制技术组向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领导汇报规划的进展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并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之后,在规划研究报告及有关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并将按程序上报省人大审议立法。
抄报: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领导、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直有关部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保局,
环境保护规划顾问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技术组、协
调组等有关人员。